课程实践教学方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规范课程实践教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指导思想
课程实践教学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实践教学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学习本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升华思想境界。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去了解自己、了解大学、了解社会,通过对社会现象进行观察、分析,逐步探索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并提高大学生的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项目与考核
(一)、调研类。
1、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如周末、节假日等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运用所学的课程理论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疑点等实际问题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每学期提供调研活动的参考题目。学生也可结合国情、县情、学情自拟调研题目。
2、考核要求:(1)每位同学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团队方式(团队成员必须是本班同学,且参与人一律不得超过6人)集体完成。(2)对团队调研报告,在成绩评定时,排列第一的成绩以报告应得分为准,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成员的成绩依次降低3分。(3)调研报告按照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稿,字数不得低于2000字。(4)无论个人还是团队的调研报告必须附有本人或者团队参加社会调研的现场照片2张(照片用A4纸打印附在调研报告后面)。
(二)、参观类。
1、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实践考察点选择,学生要重视实践考察,既可以参观教师推荐的实践基地,也可以参观自己家乡的爱国主义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学生通过实践点的所见、所思,结合所学理论撰写高质量的实践论文。
2、考核要求:(1)推荐实践基地:徐州市名人馆、徐州市博物馆、王杰烈士事迹陈列馆、“小萝卜头”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2)每位同学可以个人独立完成,也可以团队方式(团队成员必须是本班同学,且参与人一律不得超过6人)集体完成。选择一处实践基地参观考察,完成一篇实践论文。(3)实践论文按照规定格式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稿,字数不得低于2000字。(4)实践论文必须附有本人参加实践基地考察的现场照片2张(照片用A4纸打印附在论文后面)。(5)学生自选参观地点需要在参观前上报实践教学指导教师,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工作要求
1、学生对于课程实践教学项目可以任选其一参加,调研或参观考察时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班级同学之间要做到互助互爱、团结协作。
2、学生要积极主动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存留考察图片,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或实践考察论文。
3、课程实践教学考核成绩以30%的比例计入本课程的总成绩,同学们应高度重视。
4、教师做好调研与考察的方法与安全指导、调研报告与实践论文的撰写指导以及评价考核。
5、实践教学调研报告或实践论文必须在本学期第16周前完成,以班级为单位送交任课教师。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思政部
思修与法律教研室
201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