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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的通知

    日期:2013-08-08 15:09:10 作者:admin 访问量:12146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
    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的通知
    苏教办社政函﹝2013﹞4号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教育部社科司近日下发《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127号),要求全国高校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是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的。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听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了高校一线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教材的章节结构、主要内容、思想观点、文字表述进行了认真修改,力求在基本精神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更好地体现中央精神、适合实际教学需要。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工作安排,本专科生(含成人教育本专科生,下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门课程教材,硕士研究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和博士研究生《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5门课程教学大纲将于8月正式出版;由于修订工作量较大,本专科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教材将于2014年春季正式出版。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经中央审定,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全省高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出版管理的通知》(中宣发〔2006〕1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管理、规范教材使用的通知》(教社科厅〔2006〕1号)的有关精神,自觉地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坚决完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的征订工作,确保从2013年秋季开学起,统一使用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
      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明确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中宣部、教育部将适时组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推广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省教育厅也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各高校要及时研究解决新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使用情况,特别是师生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我厅社政处(联系人:陈金龙,电话:025-83335363,传真:83335662,邮箱:szc1511@163.com,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
      为便于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新版教材,做好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工作,我厅将根据各校征订情况,对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各高校教师队伍最新更新数据库,安排高等教育出版社江苏教学服务中心为相关任课教师免费提供2013年修订版教材教师用书和教学参考课件。请各高校于8月16日前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征订和使用需求统计表》(附件)报送高等教育出版社江苏教学服务中心(联系人:唐伟,电话:025-83337180、18602517150,传真:83337159,邮箱:tangweihep@sina.cn,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7号龙吟广场1312室,邮编:210003)。
      各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高等学校,以及各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材使用,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3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征订使用需求统计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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